通榆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通榆县位于吉林省西部,在东京122-123度,北纬44-45度之间。县境东西宽112.6公里,南北长116.5公里,总幅员8496平方公里,位居吉林省第三位。县内有霍林河、额木太河和文牛格尺河三条河流通过。平齐铁路纵贯南北,长白公路、开方公路两条省级公路在县内通过。可直达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齐齐哈尔、长春等地。公路交通网路遍布全县所有乡镇场,并实现了乡乡场场通油路,油路总里程达到577公里。通榆县属北温带大陆性季节气候,年平均气温6.6℃,极端最低气温-25.9℃,极端最高气温35.7℃,无霜期162天,年降雨量332.4mm,最大冻土深度125cm,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和西北风。通榆县向海自然保护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和野生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其大自然的原始魅力和独特秀美的塞外草原风光而享誉中外。1992年被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WWF)评为“具有国际意义的A级自然保护区”,同年又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向海已成为吉林省重要的旅游胜地,素有“东有长白,西有向海”之美誉。